08月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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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属于环保么?

一、水保属于环保么?

不属于环保。

水保,即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工作。运用农、林、牧、水利等综合措施,如修筑梯田,实行等高耕作、带状种植,进行封山育林、植树种草,以及修筑谷坊、塘坝和开挖环山沟等,借以涵养水源,减少地表径流,增加地面覆盖,防止土壤侵蚀,促进农、林、牧、副业的全面发展。对于发展山丘区和风沙区的生产和建设、减免下游河床淤积、削减洪峰、保障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保证交通运输、工矿建设、城镇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跨河工程防洪评价需注意水保环保方案吗?

需要注意水保环保。

据相关资料表明进行防洪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排查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特别是那些跨越河道的管道可以会影响堤身的渗透稳定性,若是管道埋设位置不妥当,有可能管道自身会遭遇洪水冲击,而河道的水流状态也会因此而改变,从而使得河道行洪以及输水功能遭受破坏。

三、水保方案是什么?

水土保持方案是指生产建设单位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时,对项目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前,要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防止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方案。

四、水保方案审批流程?

包括四个环节:立项申报、方案评审、公示和备案。首先,编制单位按照审批流程提出立项申报,包括方案的内容、目标,以及资源、人力、财务预算等相关技术文档。其次,方案评审小组根据审批要求,对方案进行细致全面的评审,包括方案的可行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资源保障等方面。接着,方案公示环节,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方案名称、编制单位、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的预算和各种主要技术要求等。公示结束后,进行备案,即通过国家或地方水保管理部门审批,确认方案达到水保要求,并进行备案。这个过程使得水保方案的执行和监督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

五、水保与环保的区别?

两者之间的区别:水保是指水质环境问题,环保是指环境卫生问题,在检测与监测方面肯定是不一样的,水保是可以达到饮用标准的环保水准,环保是指环境卫生各方面达标,所以在检测和监测方面是不一样的,朋友,你说我的说法是否正确。回答完毕。

六、环保水保总体目标?

环保水保的总体目标是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损失,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2. 保护水生态环境:加强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保持水体的生态平衡,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减少水污染和生态破坏。3. 控制水污染: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减少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提高水体的水质,保护人民的饮用水安全。4. 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和调度,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5.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倡导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行为习惯。总之,环保水保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水生态环境,提高水质量,确保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并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七、水保方案编制审批规定?

(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第一次修改,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 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 水土保持方案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五十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五十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跨地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各一式三份。

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或者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技术评审时间除外。对于特殊性质或者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审查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第十一条 经审批的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单位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计、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 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的水土保持机构,可行使本规定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区域水保方案评估细则?

一、实施区域评估主体及范围

境区内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其他特定区域的管理机构及其相应的管理范围。

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条件

境区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开发区“五通一平”之前,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三、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权限

1.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由批准设立各类开发区的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以下简称其他审批部门审批)审查审批。

2.市水利局负责审查审批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四、区域评估内容

明确各类开发区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区域评估范围、区域评估工作原则、评估指标、开发区洪涝分析、土石方平衡调运、建设项目高程控制、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及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责任主体及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社会单位水土保持责任等保障措施。

九、施工期环保水保措施?

第一节 环境保护目标

坚持做到“少破环、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将武广客运专线建成一条环境优美的绿色大通道。

第二节 临时工程环保措施

㈠临时工程必须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实施。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工程监理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土地。

㈡临时工程设施(如砼拌和站、生活与生产房屋、构件加工厂等)选址在地表植被稀少、易于恢复的地方;确有困难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修建。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必须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

㈢合理布置施工便道,尽量减少施工便道数量,并不得在便道两侧就近取土。施工营地合理选择在一定的距离范围内。

㈣临时工程设施修建不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允许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或负地形。

第三节 废水、废渣处理措施

㈠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不得在营地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河流和渠道。施工废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污染周围水环境。污水处理采用多级沉淀池过滤沉淀,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为:污水→收集系统→多级沉淀池→沉淀净化处理→排入河道。在施工时,对天然形成的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

㈡混凝土工厂砂石料存放场设沉淀池,处理清洗骨料和冲洗机械车辆产生的废水,达标后排放。

㈢废碴主要包括冲洗拌合站及沉淀池中的废碴,处理方案为:集中弃往设计指定的弃碴场。

十、环保水保的内容和措施?

环保水保的内容包括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生态系统等,措施包括植树造林、建设湿地、推行节约用水、加强水源地保护、开展生态修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