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
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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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种:

一是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帐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帐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

二是“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帐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三是“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四是“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

五是“环开”,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值得注意的是在虚罪中,无论是在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还是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虚开,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定罪标准,都应以虚罪定罪处罚。

二、开废旧物资发票起什么作用呢?

没有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自行收购的废旧物资,开具商业批发普通发票就可以,但在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外还需加盖“抵扣专用章”。此章刻制必须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并备案。“抵扣专用章”高1厘米,长9厘米,分三个部分各长3厘米,第一部分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第二部分为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第三部分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7位)。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不含个人和个体经营者)标准: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2、财务核算健全;3、有固定的废旧物资存放场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1]78号文件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只有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开具的普通发票,才具有抵扣10%增值税的功能,抵扣方也仅限于生产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就是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

1,你收到的增值税发票经过认证可以抵税

而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2,你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对小规模纳税人

开具普通发票

四、违规代其他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局会怎么处理

定义为:虚等等罪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