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污治霾要求?
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持续压减钢铁、焦化、水泥等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项目,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积极推进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独立焦化企业淘汰退出。2019年底前,压减水泥产能260万吨,退出炼铁产能48万吨,压减焦炭产能50万吨,淘汰火电产能2.8万千瓦。
健全监管机制,实施24小时远程监控,坚决防止封停淘汰设备复产。(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农业生产治污减霾
农业生产治污减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人们对农业生产治污减霾的关注度在不断提升。农业作为全球重要的经济支柱和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针对农业生产中的污染和雾霾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实现绿色农业和健康的生态环境。
农业生产与环境污染
农业生产活动对环境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中污染问题是最突出的。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排放是主要的污染源,这些问题造成了土壤、水源和空气的严重污染。
在化肥使用方面,过量的施用导致了土壤中的氮、磷等化学物质的积累。这不仅损害了土壤的肥力和生物多样性,也使得这些化学物质通过地下水进入河流和湖泊,引发水体富营养化和藻类爆发。
另外,农药的使用也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农药残留在农作物和土壤上,对人类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同时,农药还对重要的生态系统中的昆虫和其他野生动植物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随着养殖业规模的增大,畜禽养殖排放也成为了环境的一大负担。畜禽粪便中的高浓度氨气和甲烷是大气中有害气体的主要来源之一,它们对空气质量和人类健康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治理措施与技术创新
为了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治理措施和技术创新,以实现减少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1. 精确施肥技术
通过精确施肥技术,可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避免过量的施肥。这需要依靠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如土壤测试、气象监测和遥感技术等,以精确测定农田的营养需求,并调整施肥方案。
2. 有机农业
有机农业是一种不使用化学合成物质的农业生产方式。通过合理利用有机肥料和生物防治方法,有机农业可以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降低农业对环境的影响。
3. 农业资源循环利用
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是通过有效管理和利用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来减少环境污染的一种方式。通过生物气体发酵、生物质能利用和废物肥料的制备等技术,可以将农业废弃物转化为能源和有机肥料,降低环境的负荷。
4. 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生态平衡的维持和环境的健康至关重要。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农田、湿地和森林等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可以减少对农药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
5. 绿色养殖
绿色养殖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畜禽养殖方式。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改进养殖环境和加强粪便处理,可以减少氨气和甲烷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并降低对环境的压力。
农业生产治污减霾的重要意义
农业生产治污减霾不仅关乎环境的质量和生态的健康,也与人类的福祉和未来发展息息相关。
首先,农业生产治污减霾可以有效改善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可以降低农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其次,农业生产治污减霾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收益和生活质量。通过技术创新和治理措施的推广,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生产效益,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并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
最重要的是,农业生产治污减霾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农业作为人类生活的基础,必须采取可持续的生产方式,以保护环境、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
结论
农业生产治污减霾是一个复杂而紧迫的问题,需要政府、农业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通过精确施肥技术、有机农业、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养殖等措施,我们可以实现农业生产与环境的良性循环,并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治污减霾费的标准?
这是近年来京津冀地区在以“经济手段”治理雾霾方面迈出的新一步。
2014年1月1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原标准的14倍-15倍;2014年7月1日起,天津市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4种污染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平均由每公斤0.82元调整为7.82元,幅度提高近10倍。
2015年3月1日起,北京在全市范围内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按照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等级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2015年5月1日起,天津对烟尘、一般性粉尘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进行大幅调整,同时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
河北省自2015年1月起分3步逐步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并实行差别化收费,最终计划于2020年1月1日起,将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6元;将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5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污染当量7元。
经济手段治理雾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贾春宁介绍,天津排污费标准调整一年后的2015年7月,从排污费核定开单量来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48.3%和47.9%
四、关于治污减霾的国标?
我国出台的雾霾治理标准是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以下简称新标准)。
该标准增加了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了部分污染物限值,以便于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五、西安市治污减霾标准?
目前全市将形成工地扬尘防治全覆盖、无盲区的督导巡查体系,防治扬尘必须达到“七个到位”标准,否则不予施工。这是扬尘处理铁的标准。
西安市开展河流“警长制”,通过市民举报及各地督察,查处不少废水乱排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这是水治理铁的标准。
对废气排放标准同样严格,严查黄标车、责令烧煤锅炉改造、工厂废气排放设备改造、学校、商场、医院、餐饮油烟排放整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必须在限定日期内完成施工安装)等等。这是对废气治理铁的标准。
坚守稳定底线、安全底线、生态底线,全力解决人民关注的问题,发展中凸显三秦大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自然风光。建设美丽陕西我们在行动!
六、陕西省治污减霾费用标准?
第四条 排放污水中含有毒有害物质超过标准者,每立方米按下列标准收费:
(一)汞、镉、砷、铅及其无机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放射性物质,每一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超过标准一倍,收费一角五分;
(二)硫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有机磷、石油类、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氟的无机化合物、硝基苯类、苯胺类物质,每一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超过标准一倍,收费八分;
(三)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每一项的排放浓度超过标准一倍,收费五分;
(四)酸、碱物质,PH值在四至六或九至十之间的,收费八分,PH值在十以上或四以下的,收费一角;
(五)医院、生物制品厂、屠宰场等单位排放含病原菌的污水未经消毒处理者,收费八分;
有多种污染物超过标准,分别计算,合计收费。造纸污水只按其中超过标准最高的一种污染物计算,超过标准一倍,收费五分。污染物超过标准一倍后,每再增加一倍,增收排放费百分之十。
第五条 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过标准者,按下列标准收费:
(一)烧煤、烧油的锅炉或窑炉的烟尘,按林格曼图测定,超过林格曼图二级者,日烧一吨煤收费三元,日烧一吨油收费六元;
(二)氮氧化物、氯化氢、二硫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物、氯的排放量,每超过标准一公斤,每日收费五分;
(三)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每超过标准一公斤,每日收费三分;
(四)工业粉尘的排放量,每超过标准一公斤,每日收费一分;
(五)硫酸(雾)、铅、汞、铍化物的排放浓度,超过标准一倍,每日收费二元,每再超过标准一倍,增加收费一元。
第六条 凡未经批准,在地面或水域任意堆放、倾倒污染破坏环境的工业废渣和建筑垃圾,每立方米每月收费一至四元。有致癌物质的废渣或放射性废渣,每立方米每月收费十至二十元。
第七条 对国内治理技术尚不成熟的项目,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亏损企业,经行署、市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可减收或免收排污费。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以上有关条款收费标准加倍收费:
(一)有治理设施,因管理不善或弃而不用,继续污染环境者;
(二)有污水管道而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者;
(三)用稀释方法降低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或隐瞒排放情况而逃避收费者;
(四)限期治理的项目,条件已经具备而到期未予治理者;
(五)采用渗井、渗坑排放有毒有害污水者(不论是否超过标准)。
第三章 收费办法
第九条 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由各单位测定自报(无监测力量的单位,可委托其他单位监测),经所在地的行署、市环境保护监测部门核定后作为收费依据。省环境保护监测站,统一监测方法和负责有争议的技术仲裁。无法测定的排污水量,根据上水量(减去循环用水量)的百分之七十确定。
第十条 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监测数据,向排污单位发出“排污收费通知书”,并抄送当地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以及主管部门,排污单位按月到开户银行交费。如不按期交费,银行可根据环境保护部门发出的扣款通知书扣款。对交费有争议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上诉经济法庭裁决。
第十一条 排放污染物单位,经采取加强管理或改革工艺等办法进行治理后,已经减少排放污染物或已经达到排放污染物规定标准,可向所在地的行署、市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经环境保护部门监测属实,可按规定减免费。
第十二条 排污费的支出,企业单位摊入成本,行政和事业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支付。
第四章 排污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收取的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基金,存入银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并由财政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 各行署、市环境保护部门所收排污费,主要用于污染源的治理。其中百分之九十由各行署、市与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协商,按照资金的来源渠道,分别用于中央和省属单位、行署、市和县属单位重点治理污染的补助;百分之十用于省、行署、市环境保护部门的收费管理、监测技术仲裁、污染纠纷监测处理的费用,以及补助环保科研和奖励环保先进单位。
第十五条 中央和省属排污单位申请治理污染补助,须提出治理方案,报所在地的行署、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计划委员会审批,并抄报省环境保护局、省计划委员会和省主管部门备案。行署、市、县、区属排污单位申请治理污染补助,由主管部门报行署、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计划委员会审批。所需材料、设备由当地计划委员会和物资部门调剂解决。属于基本建设性质的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排污费收支情况,由环境保护部门每年向当地行署、市报告一次,并抄报省环境保护局和省财政局。
第五章 奖惩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一)积极采取措施,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
(二)对环保科研,监测工作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
(三)对“三废”进行综合利用有显著成绩,或经过努力使各项污染物的指标基本上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七条 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的单位,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危害情况,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分别予以批评、警告、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停产治理。
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引起人民伤亡或造成农、林、牧、副、渔业重大损失的单位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其他公民,要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任何单位不能因缴纳排污费而放松对污染的治理。
第十九条 各行署、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省环境保护局备案。
第二十条 废水和烟尘收费,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四个月后开始试行;废气和粉尘收费,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八个月后开始试行。本办法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办法,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七、红黄绿治污减霾什么意思?
推行“红黄绿”牌是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状态标志牌,凡未按要求悬挂“红黄绿”牌,擅自更换悬挂位置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县住建局将对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对项目经理、总监计不良行为记录。
八、路灯喷雾降尘减霾项目提出原因?
影响安全行驶,走路,摄像头拍照不清。
九、西安治污减霾7个到位是什么?
西安治污减霾7个到位是指西安市提出的七项治污减霾措施:
1.到位管控大气污染源。通过建立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环保执法等手段,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进行有效管控。
2. 制定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西安市将继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西安市鼓励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减少对高污染的煤炭的依赖。
4. 推进交通结构调整。西安市将加快推进公共交通、非机动车出行和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出行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5. 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西安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地进行处罚。
6. 加强城市绿化。西安市将积极推进城市绿化,扩大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减少大气污染。
7. 建立大气污染监管体系。西安市将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监管体系,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预警信息,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十、完成一张关于植树造林远离雾霾的手抄报?
三埋两踩一提苗 挖树塘时将表土(浅层土)放成一堆,将心土(深层土)另外放成一堆,不要将表土和心土混放,为以后的栽植服务。树塘挖好后,第一步不是先放树苗,而是先将基肥放在树塘的最下层,然后将心土碾碎,平整、均匀地放在肥料上,这样树苗的根部不直接接触肥料,碾碎的心土又为根部提供了向下生长、扩展舒张的良好条件,这是第一“埋”,埋的是肥料和表土。接着放入树苗。树苗放入后进行第二埋,就是培入心土,在培土到一半时,暂停培土,将树苗稍微向上提一下,这叫“一提苗”,目的是防止树苗窝根,影响成活和生长。提苗后,不要立即埋土,这时要将已埋的土向下踩实,目的是使树苗的根须和土壤紧密接触,尽快吸收水分和营养元素,早日扎须生长。在这一步骤中,提苗和踩实并不矛盾,其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有利于树木的成活和生长。接着进行第三埋,就是将剩下的心土埋入,一直埋到与地面平齐,进行第二次踩实,目的是使树苗树干挺直,也使树苗与土壤紧密结合,以防被风吹斜。最后将土在树苗根部打成围土堰,注意要打成倒漏斗状,这样可承接雨水和浇的水,使雨水可顺着树根流下,切忌打成覆碗状,使水分散向四周,不能顺树根集中流下。每次浇水后,最好覆上土(仍成倒漏斗状),以防水分散失,提高成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