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
0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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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可再生能源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从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来看,基于我国的资源禀赋与负荷中心呈逆向分布特点,资源和负荷匹配相对较差,且部分地区就地消纳困难;“三北”地区电源结构中调峰电源相对较少,特别是自备电厂供热机组比例较大,在冬季供热期调峰能力进一步受限;我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电力需求放缓,装机出现了相对过剩;辅助服务政策不到位,或落实不力;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设速度较快,配套电网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电能通道输送能力尚待提高。

总体来讲,“十三五”时期要积极稳妥地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的开发,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同时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应用。另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在供热、燃料、供气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供热系统中太阳能热水器80000万平方米,地热能利用160000万平方米;燃料产业中生物燃料乙醇年产40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200万吨;供气达到年产80亿立方米。

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近八亿千瓦,占比四成

2015-201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达到7.94亿千瓦,接近八亿千瓦,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0%,同比上升约2个百分点。

风电、水电占主导,生物质发电增速快

从全国可再生能源结构来看,风电与水电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占比超过七成。2019年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占比26.48%;水电累计装机占比44.89%。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占比25.73%。

各类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规模上,2015-2019年,我国各类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规模不断增加,尤其风电与光伏发电,2019年均突破2亿千瓦,风电累计装机达到2.1亿千瓦,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04亿千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规模增幅明显,2019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同比上升约16%。

各类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增速方面,2019年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增速达到26.60%,明显高于其他可再生能源。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增速变化较大,由2017年的68.70%下降至17.30%,下降了约4倍,主要原因在于2018年,我国光伏产业进入转型调整期。受政策转向、产业转型等因素综合影响,光伏发电收益前景受挫,光伏累计装机量增速虽有下降但整体呈增长趋势。除了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增速变化较大之外,其他如水电、风电、生物质等增发展较为稳定。水电累计装机规模平均增速达2.1%,风电装机达12.30%,生物质增速达23.30%。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突破两万亿,清洁能源作用显现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的扩大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15-201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加。201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突破两万亿千瓦时,达到2.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1761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为27.9%,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风电0.4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光伏发电0.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生物质发电0.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4%。

我国逐渐加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逐渐显现。据国家能源局,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50亿元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2020年国内可再生能源将得到进一步开发,将进一步发挥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替代作用。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什么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发展

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什么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发展如下:

“国家不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这句话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内容如下: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衫余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四条    电余塌瞎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

利用生物质竖空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扩展资料:

对于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巨大浪费现象,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早在1995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陆缓”和“经济体制”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要求。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将节约能源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确立下来。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修改后的节能法将节约资弊喊源确定为基本国策。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条规定,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