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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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

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方面的准入条件如下:

资源回收利用: 废橡胶100%再利用:企业必须确保在加工利用过程中,对废轮胎中的废橡胶进行完全再利用,这是环保要求和行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废纤维和废钢丝有效回收:废轮胎中的废纤维和废钢丝同样需要被有效回收。对于不具备相应技术或条件的企业,需将这些物料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后续再加工。 严禁非法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倾倒或采用焚烧和填埋的方式处理废轮胎及其组成部分。

能耗: 再生橡胶能耗:废轮胎加工再生橡胶的综合能耗标准设定为每吨低于850千瓦时,旨在推动行业高效、节能发展。 橡胶粉能耗:对于废轮胎加工橡胶粉,如果产品粒度在40目以上或属于精细胶粉,其能耗要求设定为每吨低于350千瓦时。 热解加工能耗:废轮胎热解加工的综合能耗限定为每吨低于300千瓦时,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