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规范行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全面整顿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坚决遏制以虚拟货币挖矿为代表的盲目发展势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深刻认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曾一度在我国部分地区无序扩张,其背后潜藏多重风险与问题,从金融风险看,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挖矿投机行为易引发市场炒作,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成为洗钱、非法资金转移等违法活动的工具,从能源消耗看,挖矿过程需消耗大量电力资源,部分“矿场”依托西部地区廉价电力,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严重背离,从产业布局看,挖矿属于低端、高耗能环节,其过度发展挤占了有限的土地、电力等资源,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也不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虚拟货币挖矿还衍生出偷电漏电、环境污染、数据安全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部分地区甚至出现“矿场”违规建设、地方政府监管缺位等现象,亟需通过系统性整顿予以规范。
《通知》的核心内容与明确要求
此次《通知》以“全面整治、分类施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为原则,明确了以下重点任务:
(一)全面关停清退违规挖矿项目
严禁新建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存量挖矿项目坚决予以关停清退,各地区需立即开展摸排整治,建立“白名单”与“黑名单”制度,确保无死角、无遗漏,对违规提供场地、电力等支持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严禁新增相关投资与产能
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支付结算等服务,严禁新增与挖矿相关的设备制造、电力供应等投资,对已违规介入的金融业务,要立即整改,切断资金链条。

(三)加强全链条监管与执法协作
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网信、发改、工信、能源、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共享信息数据,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利用虚拟货币挖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高压态势。
(四)引导资源要素向绿色产业转移
鼓励地方政府将关停挖矿项目释放的电力、土地等资源,优先用于支持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绿色低碳数字产业,以及先进制造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确保整顿工作落地见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整顿虚拟货币挖矿并非否定技术创新,而是为了引导资源向更符合国家战略、更具社会价值的领域集中。《通知》强调,要坚持“疏堵结合”,在坚决遏制挖矿乱象的同时,鼓励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数字政务、溯源存证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区块链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各地区、各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避免“一刀切”简单化操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让市场主体充分理解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长远意义,主动调整发展方向,共同营造清朗的数字经济环境。
此次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是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通过规范引导,我国将更好地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方向,让技术创新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造福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支撑。